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发布的《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》,现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。
一、中期检查要求
请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组的教师认真阅读《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》(附件3),根据要求填写《中期检查报告》(附件1)、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及《汇总表》(附件4),其中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如无变更则不提交。
二、报送材料及提交时间
1、纸质材料
以院部为单位,将下列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(产教融合楼909室):
(1)院部审查合格的《中期检查报告》3份、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3份,其中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如无变更则不提交。
《中期检查报告》需完成“一、中期报告要点”中的“课题负责人签名”,签名下日期填写“2024年3月14日”;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需完成“课题负责人签名”、“科研中心盖章”。
(2)《院部汇总表》2份,由院部科研负责人对提交材料审核后签字,并加盖院部公章。
2、电子版本材料
以院部为单位,提交《院部汇总表》及汇总下列电子版本材料,压缩成一个电子压缩包,统一命名为:“院部名称+2023-2024年统计项目中期检查”。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:gkdkyzx3@163.com。
(1)《中期检查报告》和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(WORD文件格式)。
《中期检查报告》命名为:“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” +项目编号+项目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;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命名为:“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” +项目编号+项目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。
(2)《中期检查报告》和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完成所有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(PDF文件格式)。
由院部提交纸质材料,并在科研中心完成《中期检查报告》盖章(科研中心章)后,返回1套盖完章的纸质材料给项目负责人,项目负责人制作《中期检查报告》、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扫描件(PDF文件格式),与其他电子材料一起提交院部。
(3)每一个课题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,命名为:“2023-2024年度山西省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”+项目编号+项目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。
3、提交时间
纸质材料:2024年3月12日前。
电子材料:2024年3月14日前。